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
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
ENTERNEXT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在运营ISSYMO服务的过程中,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安全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,制定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
本文件译自韩语原文。如译文与韩语原文内容不一致,以韩语原文为准。

施行日期 2026年10月19日

第1条(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方式)

1. 咨询 · 会议预约 · 需求书: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件(选填)、店铺名称或公司名称、期望日期时间、需求内容及附件

2. 订购与付款: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件、经营者信息(开具税务发票时)、订购记录。卡号等支付信息由电子支付代理机构直接处理,公司仅接收授权结果和交易识别值。

3. 制作推进:域名 · 托管账户信息、将发布于成果物上的店铺信息(地址、电话号码、营业时间等)、所提供的照片和文案

4. 使用个人中心:电子邮件、登录记录

5. 使用服务过程中自动生成的信息:访问IP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日期时间、Cookie

6. 收集方式:网站的咨询 · 预约 · 订购 · 需求书表单,通过电子邮件 · 电话 · 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的咨询,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自动收集

第2条(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)

1. 回复咨询、协调会议日程、报价说明

2. 签订合同、支付价款、开具税务发票 · 收据

3. 网站 · 网页应用 · App的制作与上线、提供维护管理订阅服务、发送月度报告

4. 进度通知、设计稿确认请求、验收通知等服务运营所需的联络

5. 个人中心的本人确认及防止不正当使用

6.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及应对纠纷

7. 为改进服务而进行的使用统计分析(以无法识别个人的形式处理)

第3条(个人信息的保存与使用期限)

1. 个人信息的收集 · 使用目的达成后,公司将立即销毁。但下列信息在标示的期限内保存。

2. 咨询 · 会议预约 · 需求书信息:自受理之日起1年。已签订合同的,依照合同相关的保存期限。

3. 关于合同或撤回要约的记录:5年(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)

4. 关于价款支付及商品等供应的记录:5年(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)

5. 关于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的记录:3年(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)

6. 税务发票等交易凭证:5年(《国税基本法》)

7. 访问记录:3个月(《通信秘密保护法》)

8. 维护管理订阅客户的账户信息:保存至订阅终止后30日(数据迁移期)后销毁

第4条(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)

1. 公司不会超出第2条规定的目的范围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。

2. 但客户另行同意的、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、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的情形除外。

第5条(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)

1. 公司在提供服务所需的范围内,将下列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。(1) 支付处理:电子支付代理机构 (2) 服务器 · 托管运营:云基础设施提供商 (3) 电子邮件 · 短信发送:消息发送服务 (4) 线上会议进行:线上会议服务

2. 受托机构可能因签约时的服务构成而有所不同,受托机构变更或增加时,公司将更新本方针,并在本条中写明受托机构名称及委托业务予以公开。

3. 公司在签订委托合同时,于合同中明确规定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、禁止目的外使用、限制再委托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及损害赔偿责任,并对受托机构进行监督。

第6条(信息主体的权利及行使方式)

1. 客户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 · 删除、停止处理自己的个人信息,或撤回同意。

2. 行使权利可通过电子邮件(contact@enternext.co.kr)或电话(010-9243-6347)提出请求,公司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0日内告知处理结果。

3. 由法定代理人或受托人提出请求的,须一并提交委托书等可确认权限的文件。

4.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保存的信息,即使有删除请求,也可在相应期限内保存,此时将告知理由。

第7条(个人信息的销毁)

1. 对于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成的个人信息,公司将立即销毁。

2. 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以无法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,纸质文件则粉碎或焚毁。

3. 依照法律法规须继续保存的信息,与其他个人信息分开存放于单独的存储空间,不用于保存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
第8条(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)

1. 管理措施:尽量减少个人信息处理人员、制定内部管理计划、定期培训

2. 技术措施: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、密码及重要信息的加密、传输过程加密(HTTPS)、安装并更新安全程序

3. 物理措施:对服务器 · 资料存放场所实施访问控制

第9条(Cookie的使用)

1. 为方便使用网站及统计访问情况,公司可能使用Cookie。Cookie是保存在浏览器中的小型文本文件,不包含直接识别个人的信息。

2. 客户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或删除Cookie。但拒绝Cookie后,部分功能(例如:个人中心保持登录)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

第10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

1. 公司指定如下保护负责人,统筹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,并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及损害救济。

2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Kim Do-hyun(代表)· 电子邮件 contact@enternext.co.kr · 电话 010-9243-6347

3. 客户可就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相关咨询、投诉、损害救济向保护负责人提出请求,公司将立即答复。

4. 此外,个人信息侵权举报或咨询,可联系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(无需区号,直拨118)、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(1833-6972)、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(无需区号,直拨1301)、警察厅网络调查局(无需区号,直拨182)。

第11条(告知义务)

1. 本方针内容有增加、删除、修改时,公司将自施行日7日前起在网站上公告变更事项。涉及客户权利的重要变更,将于30日前公告。

2.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6年10月19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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